煤矿下井电缆的悬挂要求主要有:1、在巷道肩窝处、巷道帮侧等其它引上电缆,且不应与其他电力电缆交叉;2、井筒侧及转弯处,电缆应有适当的弧度,并在巷道肩窝处,以钢筋混凝土盖板作为挡板。对过路电缆应穿管保护,并应在巷道肩窝外做好“+”、“-”、“m”、“m”等保护。下巷道底板、腰杆架、中间接头的两侧,应留有不少于几个竣工的回填土地带。电缆线路在巷道肩窝处、转弯处、分岔处均应装设标志牌。

警示牌应装设在巷道一侧,标志牌上应注明电缆线路的编号、电压、生产日期、生产许可证或取样范围。10.在巷道肩窝处,应装设标志牌。

生产日期及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。(二)电缆严禁交叉穿越铁路,并应装设标志牌。八、埋设电缆线路的标桩桩露出地面以上150mm2,为保证安全生产,标志牌上应张贴有“Ex”标志牌。三、沿铁路敷设电缆的标牌应采用机械拖链联接。

四、电缆通过铁路或道路时,必须将电缆埋设于地下,并应采取防止电缆拔脱措施。五、沿电缆路径一定距离敷设电缆时,中间接头应保持水平,多条电缆同沟敷设时,中间接头的位置应前后错开。六、在有瓦斯矿井的井巷、采区、海底敷设电缆等情况下,必须用防火隔板分隔。